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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俊從19歲起就開始了自己的足球裁判生涯,其間獲得榮譽無數(shù),可算是中國足壇最為著名的裁判。陸俊在1991年成為國際級裁判員,在中國頂級足球賽事中擔任主裁場次超過200場,兩度當選亞足聯(lián)頒發(fā)的年度最佳裁判,也是中國足壇首位在世界杯和奧運會決賽階段執(zhí)罰的裁判。 然而誰能想到,正是這樣一位“金哨”,在金錢面前徹底淪陷,成為“黑哨”并最終身陷囹圄。2010年3月3日,陸俊涉及足壇涉賭等事件,被警方帶走。之后,陸俊被曝在2003年甲A聯(lián)賽中收受35萬賄金,幫助申花贏得冠軍。2011年12月,陸俊案開庭,他在庭上供認其接受了81萬元的受賄。2012年2月,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,前足球裁判陸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。除此之外,2013年2月18日,中國足協(xié)公布反賭案處罰結(jié)果,陸俊等33人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處罰。
陸俊的原刑期是從2010年3月3日至2015年9月2日,但因為其在獄中表現(xiàn)良好,獲得了減刑。2014年7月2日,北京二中院在司法部燕城監(jiān)獄對前足球裁判陸俊減刑案進行公開開庭,并當庭作出對罪犯陸俊減去一年有期徒刑的裁定。也就是說,陸俊將于2014年9月2日刑滿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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